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职业技能认定工作调整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0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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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职业技能认定工作,促进技能认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223号)规定,本商会对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做如下调整:
一、评估申请
1.职业培训机构须提前15天向商会认定部门提出书面认定申请,同时提供考生花名册、考生资格证明(包括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工作年限承诺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照片等)。
2.商会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逐一审核,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一律不予开考;对于符合条件的考试申请,本商会在考试日期前10天内完成网上平台申报,报名成功后,由商会向上级人社部门提请认定周计划,通知培训机构做好开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考评场地
1.南通市区除南通市旅游中专考点外不再设立外部考点。考虑到考试场地人员管理,经报上级人社部门备案,考试另增收工作人员及原材料费(初级60元/人,中级80元/人,高级100元/人)。
2.南通市区外(县区)培训机构申请考试场地,初次认定须提交外部考点备案申请,由本商会认定部门负责审定并报县区人社部门,备案成功后方可设为外部考点,同时考场管理由培训机构负责,商会不再加收考场工作人员及原材料费用。
三、考评时间
1.商会认定部门每月定期组织两次认定,每次认定时间跨度为两天(可根据考试需要安排1-4个批次),分别为每月第二周的周六、周日,第四周的周六、周日。无特殊情况不另外增加额外时间和场次。
2.市区各培训机构可视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申请认定时间和批次,申请成功后,按认定流程在本商会规定考点组织考试。
3.县区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同上),申请成功后,由商会认定部门按规定组织考评组到指定外部考点实施认定。
四、试卷管理
1.开考前一天由商会负责部门委派督导人员1名,从商会专家评委库中抽取考试专业考评员若干名成立考评组(每专业3名),设考评组长1名,考评组对照考评要求对考试场地进行评估验收,不符合条件的考场一律不予开考。
2.开考当天考评组长必须在督导人员监督下到题库室领取当日考试密封试卷,做好试卷交接手续,试卷离开题库室后必须全程在考评组长和督导人员的视线之内,其他任何人不得接触试卷。
3.考评认定任务结束,考评组长检查复核评分无误后,须在督导人员监督下将考评试卷及考务材料提交档案管理员验存,并签字确认,试卷数量须与出库时保持一致,如有缺失,由考评组长负责追回,不能追回的,视情节追究考评组责任,直至取消考评任务和考评资格。
五、成绩发布
1.每批次现场认定结束后,考评组在督导员监督下完成该批次考生成绩核定,成绩汇总表须手写,由考评组长和督导人员共同签名确认。考务资料交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归档保存。
2.考生成绩单须经商会网站公示满四个工作日,并由培训机构告知考生上网查阅成绩,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与商会职能部门联系解决,公示期满,由档案管理员在督导员监督下将考生成绩单上传考试平台。
3.商会出具技能证书核发花名册交由培训机构或考生签名后收回存档。
六、证书核发
1.公示无误后,由商会平台管理人员提请上级人社部门登录平台审核生成本批次考生电子考评合格证书,由商会技能认定负责人核定后,交指定机构印刷。
2.商会负责人审批《证书核发审批表》后通知培训机构领取证书。
3.考生领取证书时须签字确认,如发现有印刷或信息错误由商会认定部门负责协调更换。
此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实行。
一、评估申请
1.职业培训机构须提前15天向商会认定部门提出书面认定申请,同时提供考生花名册、考生资格证明(包括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工作年限承诺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照片等)。
2.商会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逐一审核,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一律不予开考;对于符合条件的考试申请,本商会在考试日期前10天内完成网上平台申报,报名成功后,由商会向上级人社部门提请认定周计划,通知培训机构做好开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考评场地
1.南通市区除南通市旅游中专考点外不再设立外部考点。考虑到考试场地人员管理,经报上级人社部门备案,考试另增收工作人员及原材料费(初级60元/人,中级80元/人,高级100元/人)。
2.南通市区外(县区)培训机构申请考试场地,初次认定须提交外部考点备案申请,由本商会认定部门负责审定并报县区人社部门,备案成功后方可设为外部考点,同时考场管理由培训机构负责,商会不再加收考场工作人员及原材料费用。
三、考评时间
1.商会认定部门每月定期组织两次认定,每次认定时间跨度为两天(可根据考试需要安排1-4个批次),分别为每月第二周的周六、周日,第四周的周六、周日。无特殊情况不另外增加额外时间和场次。
2.市区各培训机构可视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申请认定时间和批次,申请成功后,按认定流程在本商会规定考点组织考试。
3.县区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同上),申请成功后,由商会认定部门按规定组织考评组到指定外部考点实施认定。
四、试卷管理
1.开考前一天由商会负责部门委派督导人员1名,从商会专家评委库中抽取考试专业考评员若干名成立考评组(每专业3名),设考评组长1名,考评组对照考评要求对考试场地进行评估验收,不符合条件的考场一律不予开考。
2.开考当天考评组长必须在督导人员监督下到题库室领取当日考试密封试卷,做好试卷交接手续,试卷离开题库室后必须全程在考评组长和督导人员的视线之内,其他任何人不得接触试卷。
3.考评认定任务结束,考评组长检查复核评分无误后,须在督导人员监督下将考评试卷及考务材料提交档案管理员验存,并签字确认,试卷数量须与出库时保持一致,如有缺失,由考评组长负责追回,不能追回的,视情节追究考评组责任,直至取消考评任务和考评资格。
五、成绩发布
1.每批次现场认定结束后,考评组在督导员监督下完成该批次考生成绩核定,成绩汇总表须手写,由考评组长和督导人员共同签名确认。考务资料交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归档保存。
2.考生成绩单须经商会网站公示满四个工作日,并由培训机构告知考生上网查阅成绩,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与商会职能部门联系解决,公示期满,由档案管理员在督导员监督下将考生成绩单上传考试平台。
3.商会出具技能证书核发花名册交由培训机构或考生签名后收回存档。
六、证书核发
1.公示无误后,由商会平台管理人员提请上级人社部门登录平台审核生成本批次考生电子考评合格证书,由商会技能认定负责人核定后,交指定机构印刷。
2.商会负责人审批《证书核发审批表》后通知培训机构领取证书。
3.考生领取证书时须签字确认,如发现有印刷或信息错误由商会认定部门负责协调更换。
此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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